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老河口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居汉水中游东岸。全市共辖2个乡8个镇5个办事处,全市面积1032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27平方公里,总人口49万。1985年,被湖北省政府列为计划单列市。老河口市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老河口建城已有2000多年历史,古称赞阳,是春秋名将伍子胥的故里,汉代开国丞相萧何的封地,北宋大文豪欧阳修曾在此出任县令,宋代科学家沈括在此写下诗文。我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恽代英在这里渡过了少年时代,著名诗人张光年是老河口市路家巷人。抗日战争时期,著名作家老舍、姚雪垠、诗人臧克家,以及外国友人史沫特莱、路易·艾黎、朝鲜著名表演家金昌满、金炜等名人曾荟萃于老河口。老河口地处秦岭支脉伏牛山南支尾端,位于汉水中游东岸,南阳盆地边缘,地貌形态多姿。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呈若干条“鸡爪子”状丘岗伸向东南,形成丘陵、平岗、平原三种地形。平岗地高程在100米至150米之间,其面积占总面积的42.94%;丘陵地高程在150米至450米之间,其面积占总面积的39.17%;平原地高程在100米上下,其面积占总面积的17.89%。境北朱连山东西横断,与河南省渐川县、邓县相隔,为境内最高山脉;自西向东,高庄寨高346米(黄海高程,下同)。彭家寨高451米,煤铁垭高402米,青杠扒北岭高462米(为境内最高点),吴家庄东岭高408米,大山寨高393米,至六股营北岭高239米,再向东即为岗坡地带,高程在200米以下。朱连山以南之岗岭均为自北向南走向。其主岭自二劈山向南经渔关庙、黄庄、孙家洼西岭、梁岗、袁冲、郝岗、杨陈扒、韩家大堰、石碑岗、九里岗、张岗、晋公庙、土地岭、西张湾西岭、杨家山,再向南入襄阳县境,岭长57公里,沿线岭高在186米至159米之间。这道岗岭,将境内水系分为东西两片,岭西地形起伏较大,属丘陵地带,其间大小河流均直接汇入汉水;岭东属平岗地带,其河流则分别汇入排子河、黑水河,再入小清河,至襄樊市北入汉水。朱连山主岭以西的支岭,均为自东向西南走向,由主岭直至汉水边。